计税工具
每月法规
会员申请
企业邮箱
关于我们
首页
|
财税法规
|
税收筹划
|
会计实务
|
税收动态
|
优惠政策
|
税收协定
|
税率查询
|
注税注会
|
视频培训
|
发票管理
分区域--苏州工业园区
范围:苏州市金鸡湖地区
1.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
(即适用"经济技术开发区"第1至5款)
2.区内进口自用物资先征后返
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物资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,比照经济特区实行5年先征后返。(适用"经济特区"第17款)
3.区内外资银行营业收入免税
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金融企业,来源于区内的营业收入,自注册登记之日起,5年内免征营业税。(即适用"经济特区"第18款)
中国财税在线
[
关闭窗口
]
本站介绍
招聘信息
联系方式
会员申请
Copyright(c)2000 All Rights Reserved
中税在线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
京 ICP 证 0307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