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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区域--经济技术开发区
范围:14个沿海开放城市,沈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杭州、武汉、重庆、芜湖、萧山、惠州、南沙。
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:
1.适用"经济特区"第
l
款。
2.适用"经济特区"第3款。
3.适用"经济特区"第4款。
4.适用"经济特区"第16款。
5.出口企业进口货物免税。开发区内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实际消耗的进口货物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6.昆山、威海、营口、东山、融桥等城市享受"经济特区"第1款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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